聲 明
從世界觀談日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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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議題:在1945年9月2日,日本代表向麥克阿瑟將軍投降,是表示戰爭結束嗎? |
3. 議題:在今天的 世界裡,本土台灣人可重新獲得日本國籍嗎? |
4. 議題: 1945年4月1日日本天皇的詔書到今天仍然有執行力?
顯然,1947年5月3日之和平憲法的地位優於1945年4月1日之天皇詔書。 |
5. 議題:依據法理,佔領是屬於事實實施控制權的問題,可見,佔領不只是法理問題,也是實際控制、管轄問題。現在2013年,在台灣的街道上看不到美軍,能說台灣仍屬於美國佔領地嗎? |
6. 議題:台灣仍然屬於﹝舊﹞明治憲法下的一塊日本領土﹝國土﹞? |
大日本帝國
名稱 |
起源 |
首都 |
從 |
至 |
期間 |
備註 |
滿洲國 |
滿洲 |
吉林 |
1932 |
1945 |
13年 |
為大日本帝國的傀儡政權,由溥儀(清朝的最後皇帝)作為有名無實的攝政和皇帝。 |
大日本帝國 |
日本 |
東京 |
1868 |
1947 |
79年 |
在1868年天皇的政府接管了國家。到了1947的新憲法年正式廢除了大日本帝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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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美國為例,《邦聯條例》(英語: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是北美殖民地十三個創始州共同承認並遵守的的美利堅合眾國第一憲法。該憲法是在1776年至1777年間由第二屆大陸會議提出並著手起草,於1777年開始使用。最後於1789年,《邦聯條例》被今天大家習慣稱之《美國憲法》所取代。 |
對於琉球群島,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曾經說過,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第三條之安排,送交聯合國之信託統治制度,雖由美國全權執行,仍是確認了日本在琉球群島的剩餘主權。 |
7. 議題: 日本有皇室制度,其國家結構有兩個層面,就是「政府」和「天皇」,這是真的嗎? |
8. 議題:今天日本天皇仍然在執行明治憲法,故仍握有台灣領土主權? |
日本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後,昭和天皇發表人間宣言,放棄了神格化的地位,從此日本天皇不具有政治上的實權。天皇與平民一般都是凡人,天皇原本的尊崇地位也大大衰落。 |
9. 議題:在2011年9月22日所簽署的「台日投資協議」,是否把台灣與日本列為同一個政治實體? |
10. 議題: 目前,本土台灣人有權利在日本行使政治參與權嗎?或者說台灣可派代表到日本國會嗎? |
早於1945年12月,日本國會第89會期已經撤銷琉球人、台灣人與朝鮮﹝韓國﹞人之參政權。 |
後記:以上試者分析「日屬」的法理,根本就處處碰壁。該說清楚的是,「日屬」的議題如果沒有確實的法理依據可循,那我們就必須看清楚,這樣所謂論述,不是基於法理,而是基於一種政治和商業的理念的推動。而政治理念的推動,那是未來有一個很長的執行上的困難,要很多時間才能實現﹝也要很多鈔票投入在這個議題上﹞。如果說日本的國籍法必須修改,憲法也必須修改等等,這樣就不是現有的「法理」,而是基於一種政治議題﹝或說「遊說」﹞推動的期待。故,我們必須看清楚,「日屬」如果不是現有的法理,就不能跟「美佔」相提並論。美佔是現有法理,而且確實可行無誤。 |
林口巨蛋與日屬論述的關係
2013年5月底我和太太繞了一趟台灣,從宜蘭、花蓮、台東、屏東、高雄、台南、嘉義、彰化、台中. . . ,繞回台北,碰到很多人,也聽到很多故事。有一個故事是說,「日屬」,就是台灣屬於日本天皇,到底這個說法是怎麼開始的?以下讓我慢慢道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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