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高興看到這麼多人來參加這個盛會。我叫何瑞元,是美國台灣政府首席顧問,今天來做二十分鐘的英文演講。我想我來台灣已經很久了,從戒嚴時期到現在,已經38年了。那麼,我想今天大家在這裡,都是非常關心台灣未來的出路。會影響我們未來出路的就是,國際社會原來對我們的不了解、以及我們有甚麼樣的運作,來影響國際社會對我們的認知。
二、三十年來,在台灣所聽到的永遠都是在爭獨立與統一。最近有各個團體在台灣各地開會,有人提出的標語是「台獨還有市場」,但很多傾向藍營的人說卻「統一是唯一的選項」。所以大致上,我所看到的是,台灣大部分人的思維還逃不出二選這個框框!不是你對就是我錯的選項。
我知道三十多年前來台的時後,連美日太平洋戰爭後的舊金山和平條約都還沒有人在討論,而且學校的課本或是教科書、或是公務員準備高考的資料,也都沒有提到舊金山和平條約,我感覺是近十幾年才有一些學者開始研究這個和約。這個和約其實很重要,因為它的位階比美國所倡導的一個中國政策、三個公報和台灣關係法還要高。我們在裡面看到的是日本對台灣放棄它所有的主張,但是沒有指定給誰。所以基本上我們可以了解到,從這個和約來講,我們可以主張台灣並不屬於中華民國。但是這幾年我們所看到綠營論述的發展,本來從「台灣應該要獨立」,到了後來的變成「台灣已經獨立」;從本來堅持「台灣國」的這個名稱和概念,到後來變成說我們現在的名稱是「中華民國」。一路妥協下去,沒有能夠堅持一個台灣主題性的一個論述。
其實,他們這些學者研究舊金山和平條約也是犯了同一個毛病。因為他們認為台灣如果不是屬於別國的,那麼台灣就是獨立的。可惜,他們沒有研究世界上其它的和平條約和相關的國際法,如果有研究,他們會知道:領土有很多種分類,不是僅僅有獨立和屬於它國這兩項。
所以,我們今天聚集在這裡,我想,我的角色,應該是要為本土台灣人提出一個可以努力的新方向。因為美國台灣政府總部現在正式成立台中分部,我們會紛紛成立台灣各地方的辦公室。我們基本的主張就是要按照舊金山和平條約走。當然,這個方案我們也推了好幾年,現在我們必須提高我們的衝擊力、加強我們的行動力,我們如果要走出去,如果要讓台灣人能為自己的未來做些安排,而不是讓外來政權控制我們的一舉一動,舊金山和約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利器。
但是,走到這裡,我想講一個故事。
有一次天下雜誌訪問宏�砦q腦創辦人施振榮先生,編輯問:「這一生的起起落落中,什麼事情是你最大的打擊?」施先生就說到:二十年前在日本舉辦了一場世界級、很有名的Compaq電腦展,一向很能跟媒體互動良好、很有自信的他,一站到台上,看到沒有半個記者,一個都沒有、全場空空的時候,他嚇呆了!那個打擊非常地大!所以他必須立即檢討這個失敗。這個模式,包括他們發函邀請記者、準備資料、準備榮典. . . ,種種的模式在世界各國、沿用在歐美各國都很成功,但是,來到日本才知道,國情不同,思考、作業、處理方式也不同!從此以後,他們就一律委託公關公司。他們的記者會在日本,什麼時間開始,時間一到,就把門關起來,因為人都到齊了。結果以後全部都很順利。他很深地感慨:「不能用我們自己的方法來做事!要用對方的國情、對方的思考、對方的處理方法-唯有透過公關公司才能解決。」這是施振榮一生覺得最大的學習。
現在談談韓國。最近我們也看到,韓國的第一位女總統,她當選後第二天,就直接跟美國的公關公司簽約,希望在上任一百天內見到美國總統。因為她簽的約是有時效的,要趕在上任一百天內,所以美國的公關公司也幫她安排好,包括跟國會溝通、包括她在美國白宮和在美國國會的演講,都是由公關公司幫她擬的稿,拿去給白宮跟國會助理們看,通過了,因而順利完成這件事情。是透過公關公司,讓她順利地展開和美國的溝通和關係。
我們又看到最近美國的那些槍枝,在銷售時要不要設立各種複雜的登記手續和規定 . . . 種種,這也是製造商請公關公司來幫它在華盛頓D.C.作最有力的遊說動作,才可以儘量在這些法案的草擬上保護到自己的權利,同時堅持自己的立場。
美國首都華府的運作情形,我們可以舉很多例子,但重點是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時代,業餘的已經沒有空間了。過去台灣民政府做了兩、三年很多跟美國的書面溝通,也有很多台僑在美國寫數千封的陳情函,但是到今天,看起來都成果有限,一砲都沒有打中美國的要害,進而形成有效的溝通和法案。
最近洪仲丘當兵被虐死的這個案子,我們現在看到有一些比較大型的遊行抗議動作,媒體也報導每年都有六百多個類似的個案在軍中不明原因殉職、罹難,所以很多人迫切要求國防部檢討與改善。但是在我們旁觀者來看,實際上,這些抗議活動也是在維護中華民國的立場,並不是在維護本土台灣人的立場。因為我們剛剛說到,舊金山和約是最高的法律文件,台灣並沒有過戶給中華民國,哪有中華民國在台灣設立國防部或向台灣人徵兵的道理?但是這些像是台灣人公共事務會 (FAPA),繼續維持、遊說美國政府賣武器,那就繼續有個中華民國的軍方在台灣,繼續虐待本土台灣人,這是在座各位所樂意看到的嗎?但是你支持FAPA就是這個結果!
同樣地,在我們推動舊金山和約論述的幾年後,發覺同一個道理,我們問了很多人:到底是台灣關係法第幾條、舊金山和約第幾條、哪一份美國總統行政命令,或其它美國所發佈的命令規章. . . ,什麼地方允許一個中華民國外交部在這裡核發護照給本土台灣人?實際上我們追溯歷史,很清楚地看到,中華民國過來這裡 (1945年10月中旬),是美國帶來的,是美國把這些軍官、官兵帶來的。它舉辦一個投降典禮,明明是台灣地區佔領的開始,它宣佈光復節。這是第一個於法不符的最大的動作。接下來就累積了很多很多其它不合理的宣佈。1946年元月12日宣佈本土台灣人集體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這件事聽說也是美國跟英國三次提出聲明不可以的,但是,你知道,在那個時候,通訊根本不發達,所以連台灣在發生什麼可能美國幾個月後才知道。所以有很多很多的問題留下來。
其次是什麼?是台灣人根本沒有護照可領,直到差不多1979年才有官方護照可領。在這以前,去留學的人確實都是中華民國的人,所以拿中華民國的護照和身分證是理所當然的。然而,到了1979年全部開放,就這樣馬虎地大批混過去了。
我們有這些很多很多的事實放在眼前,是法理和歷史,我們需要確實地跟美國行政部門和國會議員溝通。基本上先從舊金山和約開始,然後所有所談的內容和法理,都是一步一步、環環相扣的。其次我們需要有力地把這樣的一個理念,推廣到美國華府,讓那些國會議員和行政部門的高級官員充分了解台灣人的苦衷。如果我們可以完全建立這個觀念-「本土台灣人不應該拿中華民國護照」。而ROC核發這個護照,這個問題很嚴重。實際上,從法理和歷史方面來看,這是百分之百正確的。這樣的話,我們才能把台灣跟中國開始作一個切割。
以前有一個台獨的大老跟我講,他說:「台灣當然最好是絕對獨立,但是在短期內如果不能絕對獨立,起碼要相對獨立。」是不是?所以我們必須先用這個方法,台灣跟中國清楚地在法理和歷史上作個切割,接下來才能一步一步要求我們其它的權利。我們的目標是什麼?當然,我們這個團體的目標是「台灣要自治」,是不是?然後,我們堅持的理念是「台灣並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台灣人可能還是習慣上談很多「情理」,但美國都是談「法理」。當情理碰到法理,很多東西都是講不通的,所以也做不出來。今天社會上很多人說:「台灣等於中華民國」,怎麼會有一個這麼奇怪的認知?
所以,這個情理的部分也包括我們以前所做的許多事情,甚至於有一些台僑跑到美國的國會,跟這些委員講,台灣人受到什麼委屈、台灣人有什麼苦衷 . . . 種種。但是要了解,每一個國家都有人認為他受到委屈,到底你是基於什麼要這些國會議員做什麼?是基於情理!這個就很難做了!你必須基於法理!這就要回到我們主要的二戰後的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論述,我們才可以有辦法開創出一個新的局面。「根植台灣,行動美國」,我們已經準備好,我們也請了優良的顧問公司,為我們的議題直接跟國會議員、參議員和行政部門的人員直接溝通。許多事情根本就是跨部會的協調,包括國務院、國土安全局、國防部,國會議員、參議員,所以必須是一個跨部會的協調才能做的決定。
我們有琉球的前一個例子,也是在舊金山和約的結構下。琉球以前有美軍核發旅行證件給當地人的先例,這是我們的一個好例子,但是絕不是某一單獨部門可以決定的。「根植台灣,行動美國」,我們現在就是要開始行動。不過,眾所皆知,請顧問公司就是需要很多的鈔票,這就是我們要展開的新計畫,然後希望各界,和所有的支持者,都可以踴躍支持這個關鍵性的方案。
有人懷疑我們的財力,難道我們有這個財力可以花得比國民黨更多?我們假如花了五十萬,國民黨不是就可以花上一百萬、二百萬?如果我們花一千萬,國民黨不是可以花個二千萬、三千萬或十億. . . 呢?對於這個問題,我想這還是有一點誤解。因為我們現在要溝通的是一個法理的觀念,第一個步驟就是,台灣人有資格拿美國所核發的旅行證件,也就是所謂的護照。我們溝通的是一個觀念,我們溝通的是一個法理,而不是參加一個金錢競賽。什麼叫做金錢競賽呢?譬如,有個新的環保法,是要把燃煤的種種汙染大量減低,業者希望大為放寬,就有不同的意見,這就是要看看誰有能力花更多的錢去說服更多的人、或是做各方面的推廣活動。我們的議題跟這個是不一樣的。我們的議題是溝通一個法理,而且很奇怪的,你有沒有發覺:美國多年來是忽視舊金山和平條約的存在。這是第一個要解決的事情,是完完整整的一個法理溝通的議題。所以我相信,如果所有在座的台灣人都是我們的支持者,我希望在大家的熱烈支持之下,我們一定可以籌足足夠的款項,趕快開始運作這個議題。
現在我知道,我們又要面對一個2013台灣政策法,是美國國會外交委員會大致上8月初通過的。要協助台灣更新很多的飛機、潛水艇及其它的國防設備,也是要促使美國總統核准銷售F-16飛機給台灣、鼓勵台灣內閣與美國內閣有定期的交往、溝通等。美國行政部門跟台灣行政部門高層都可以在彼此的辦公室溝通,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也可以掛他們自己的國旗。當然這個法案所說的台灣,不是台灣,而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這又是一個我們必須溝通的大議題,就是「台灣並不等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並不等於台灣」。從歷史和法理上來看,這是唯一正確的解釋。
我們今天也應該把這個理念拿到台灣的經濟上來談。在全球化的激烈競爭中,各個企業應該發展連鎖經營的模式,並從國內走向國際,從水平競爭走到垂直整合,亦即從通路據點的設立,到物流配送與資訊課技(IT)的供應鏈整合,再到品牌行銷,皆必須進行有效的整合與全球運籌,憑藉著完善的價值鏈與國際競爭。
近年在台灣較為成功的案例,都是採取全球運籌的模式,也就是以供應鏈的管理進行品牌國際化發展,成功地打響品牌,立足於全球市場。這一方面, 坦白說美國商業部門有很多成功的輔導案例。所以我們相信,台灣與美國應發展更接近的法律關係,對於「Made in Taiwan」的品牌在國際間的推廣是絕對有正面幫助的。
中華民國本身在國際間是不受承認的,主要就是它想要便宜行事不按照國際法理,也不遵守國際秩序,外來流亡政府本來就不可以就地合法,佔領者更不得轉移當地主權。那麼,台灣的企業要打開國際市場,請問:一個比較成功的策略是要靠美國,還是要靠中華民國?我們只要按照「根植台灣,行動美國」的行動標準,就可以馬上發現正確的答案。
台灣人民自古以來就是充滿了創意、工作勤奮、熱愛和平的民族。因此我們基本的目標就是要「循法理、護台灣」,「盡一切可能使得台灣人民早曰脫離外來政權所設下的政治桎梏」,「讓自由、民主、平等、公義、人權、等世界公認普世價值根植台灣」,最後「把台灣還給最偉大的台灣人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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